政府法规

关于我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有关事项的说明

(2013-06-23)

为规范学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的立项与管理,针对项目立项及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: 1.学校教师申请“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”(以下简称项目),内容不能与申请者以前的研究简单重复,由依托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创新性、研究目标、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性进行论证,人事处和科技处进行审核,方可使用科研启动费。 2.项目立项后开展研究至少1年以上,且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该项目相关学术论文至少1篇,方可申请科学技术厅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。 科技处 2014.06.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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